各二级单位、各位老师:
近期科研项目管理中发现,部分项目经费使用存在合同事后补签等违反《点点手机版app合同管理办法(2021年修订)》的行为,尤其在测试化验加工、委托服务、技术开发等支出类合同中较为突出。此类情况增加了财务审计风险和管理难度。
为加强科研项目管理,规范科技类相关合同(含科技合作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等)签订,保障项目实施合法、合规、高效,现重申并强调包括并不限于以下严禁事项:
1、严禁虚假合同;
2、严禁合同签订晚于履约起始时间;
3、严禁合同签署日期早于审批完成日期;
4、严禁合同发起人非项目负责人时,未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加签即提交后续流程;
5、严禁合同中“法人或委托代理人”、“项目负责人”等法定或约定需签字处存在未签字情形即申请盖章;
6、严禁与合同签订方有关联性关系〔如项目中的任何参与人员、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与受托方(即转出合同的乙方)有利益关系的须做出具体说明,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、联系人、项目组成员、经办人等所有项目参与人员为受托方的法定代表人、股东、合伙人、雇员等各种情况〕,未在合同管理系统“合同说明”中进行关联性说明(若项目组故意隐瞒关联关系,其责任由项目组自行承担);
7、严禁合同内容与所支出项目无相关性;
8、严禁出现其他违反国家、省市及学校等关于科研项目管理、科研经费管理、合同管理、招标采购管理、财务报销管理等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或情形。
项目负责人是科技类相关合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,需切实履行职责,对合同签署的及时性、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。请各位老师增强责任意识,加强自我约束,杜绝无合同支出、合同内容不清、依据缺失等问题。
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请各二级单位、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,严格履行审核职责,严禁出现合同签订不合规情形,共同营造规范、透明、高效的科研管理环境。